據國際電子商情報道,美國北區地方法院接到一起集體訴訟,訴狀中指出蘋蘋果自己的云平臺iCloud被指控為唯一可以托管其手機和平板電腦部分數據的平臺,包括用戶在換設備時需要訪問的應用程序數據和設備設置,這種做法實際上將蘋果的移動設備和iCloud“非法綁定”在一起。
訴狀還提到,蘋果的iCloud因此占據了市場主導地位,市占高達約70%。iCloud是蘋果盈利能力最強的產品,其利潤率超過其他產品,因為它“不受競爭約束”。
法庭備案文件,訴蘋果公司通過不必要地限制某些iPhone和iPad文件在其iCloud平臺上的存儲,正在“操縱云服務的競爭環境”。
此外,據彭博社稱,該公司區區5GB的免費iCloud存儲空間也受到批評,收入證據顯示這一數量不足以滿足用戶的需求,他們需要購買額外的計劃來滿足他們的需求。
“雖然蘋果設備持有者可以獲得5GB的免費iCloud存儲空間,但根據蘋果的iCloud收入數據顯示,大多數用戶發現這已不足以滿足他們的存儲需求,因此他們選擇購買額外的iCloud存儲計劃。此外,蘋果還提高了iCloud的價格,使其幾乎可以實現純利潤,這表明蘋果具備壟斷力量。”
對比來看,其競爭對手華為也是提供了5GB的免費云儲存空間,小米提供了10GB的免費容量,而Google Drive則提供了15GB的免費套餐。
大部分訴訟圍繞蘋果限制iPhone和iPad用戶只能使用iCloud備份文件展開。
許多史蒂夫·喬布斯在2011年的WWDC上推出了5GB免費iCloud存儲空間,其價值多年來未變,這一事實讓蘋果產品的用戶感到相當不滿。盡管如此,蘋果仍然成功地吸引了大量客戶進入其生態系統,并在市場中保持了競爭力。然而,訴訟提出了一個關鍵的論點:蘋果并沒有出于安全或技術的需要,將iCloud的存儲空間限制在5GB。
訴訟文件中這樣寫道:“蘋果對于iCloud空間存儲的限制以及針對某些文件的限制,并沒有實際的技術或安全依據。這種區分的做法,其真正目的很可能是為了電子商務,使得iCloud產品在與其他云平臺的競爭中獲得不公平的優勢。”
這一指責暗示了蘋果可能是出于商業利益,而不是技術或安全的需要,來其iCloud服務的功能和容量。這種策略可能削弱了市場的公平競爭,對消費者和整個行業都可能產生必然影響。
據了解,這一份長達37頁的訴訟文件由代表主要原告Julianna Felix Gamboa的Hagens Berman律師事務所編寫,而此前該律所因蘋果圖書價格壟斷而對蘋果提起價值5.6億美元的集體訴訟。
該訴訟是否能促使蘋果的iCloud服務費用降低,或者增加免費的iCloud空間呢,我們拭目以待。